武大财内字(2017)8 号
通 知
各财务服务专员:
根据《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武大党字[2017]29号)、《武汉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武大校办字[2014]13号)等文件精神,财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要求,请各服务专员将该通知及时告知各对口服务单位。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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