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各类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鄂价费[2016]6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各类学生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各类新生收费严格执行我校报送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以前年度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即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及相应标准收取。

三、所有办学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由财务人员到学校财务部统一领取和核销。

四、所有办学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缴学校财务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截留、挪用。

特此通知

附:1、武汉大学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2、武汉大学2017年度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目录清单

3、武汉大学附属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4、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5、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鉴定所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6、武汉大学2017年度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武汉大学

2017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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