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通知

      关于集中办理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22]18号)文件规定,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资金结题结账后纳入科研发展基金(纵向)集中管理,不设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用于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为有效盘活课题结余资金,方便科研人员申请,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将在9月集中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结转手续。

请各学院和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结转手续,填写《武汉大学科研经费结题结算申请表(纵向)》(见附件1)后,送归口科研管理部门审批,财务部将完成审批的结题项目的结余资金按科研管理部门的意见转入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发展基金(纵向)。请各单位积极协助项目负责人办理,2022101日后,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在原结题项目中使用结余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事项:

1、 科研项目结题结转审批须由各二级单位统一办理。

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受理截止时间为916日。除附件1外,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待审批项目的结题证明复印件(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isis系统中的项目结题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须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其他项目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二级单位应在审批前将《科研经费结题结算项目(纵向)清单》(附件2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发到wdjcb@whu.edu.cn

 

联系方式: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电话:68756610  68754012

 

附件:

1.《武汉大学科研经费结题结算申请表》(纵向)附件1

2. 科研经费结题结算项目(纵向)清单 附件2

3. 武汉大学XXX学院科研经费结题申请表(汇总)附件3


   财 务 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91

 

发布时间:2022-09-02

关闭

武汉大学财务部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