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科研财务助理年度考核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16)86号)及人事部《关于做好2023年合同聘用制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校聘科研财务助理考核工作。校聘科研财务助理在个人自评、单位评定程序完成后,将《2023武汉大学聘用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二级单位对科研财务助理的考核结果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财务部,学校将由科发院、人文社科院和财务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科研财务助理的实际表现并结合二级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集中统一评定,考核结果报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审核归档。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4年1月12日


发布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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